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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察+法治课堂”提升社区矫正监督实效
时间:2023-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巡回检察

动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新模式,11月10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司法局会议室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动员会,启动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为期一个月的巡回检察。会议由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魏民主持。


会上,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张东亮宣读了《鹿邑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介绍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目标、组织形式、工作安排及方式方法等内容,县司法局副局长高原介绍了近年来县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回检察组组长王莉作动员讲话,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主动配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会议要求,一是要以政治的高度,法治的纬度为导向,坚持“从政治上看”的原则,要深刻领悟这次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法治理念,要把握好这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总开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将“严”的主基调始终贯穿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中去。二是要坚持“工匠精神”,“求极致”。坚持目标导向,树牢标杆意识;坚持实干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要拿出“真本事”,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全面“体检”,靶向施策,不交“糊涂账”;同时,社区矫正机构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强化“答卷”意识,为巡回检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做好准备,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整改,求极致的做好此次巡回检察工作。三是要以“高质效”为“总钥匙”。强化责任担当意识,践行职责使命,按照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目标、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做好巡回检察工作,确保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检、司两家要同频共振,拧成一股绳,形成履职合力,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规范、高效开展,止于至善,实现检察监督和社区矫正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法治课堂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和道德教育,11月10日下午,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干警前往辛集镇为该镇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法治课堂




活动中,第五检察部主任邓悦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典型案例,从缓刑适用的条件、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撤销缓刑及不适用缓刑的情形等方面向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讲,并就常见的故意伤害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帮信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后果等法律知识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加强自我监督,严禁参加违法活动,坚决防止再次犯罪,鼓励他们坚定矫正信心、积极面对生活,争取早日解除矫正。第三检察部干警贾梦真结合《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现场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的概念、特点、应重点遵守的监管规定,以及不遵守规定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约束,坚决不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为依托,开展法治课堂活动,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起到了良好作用,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守法律、认真履行法律义务、积极参与学习改造的积极性,为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成为守法公民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平安鹿邑、法治鹿邑建设添砖加瓦。

下一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让为民司法以更高效率、更优质量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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