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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检·护公益】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守护“小机器”里的“大民生”
时间:2026-01-14  作者:程泰  新闻来源:鹿邑检察公众号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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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不到的时间

一瓶清爽解渴的饮料

就从自动售货机里到消费者手上

随着互联网和新零售行业的发展,自动售货机凭借其分布广、数量多、便捷性高等特点,深受大众青睐。然而这省时方便快捷的背后,却隐藏着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品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时,实地走访调查辖区内医院、公园、行政服务大厅等人流密集场所时发现,辖区内自动售货机存在“身份不明”问题。

整改前

既未公示食品经营者联系方式,也未在显著位置展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关键信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自动售货机经营信息及日常监管缺失,消费者在遭遇问题时可能难以维权,商品质量也难以保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后,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向责任单位提出针对性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自动售货机监管职责,规范自动售货机经营活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制定了《自动售货机销售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县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通过加强日常巡查频次、建立自动售货机经营者档案、分类监管等,已排查自动售货机15台,责令经营者公示信息5台,取缔自动售货机2台。

整改后

“现在购买前都会先看看有没有贴许可证。”

“有了这个证件,我们买的更安心。”

我院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时,正在自助售卖机前购物的群众说道。

自动售货机实现“持证上岗”,既保障了食品安全,又建立起“来源可溯、责任可究”的新格局。下一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从人民群众身边“小案”办起,以“小切口”推动“大民生”,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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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检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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